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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维权奔驰”最新处理结果来了,西安利之星被罚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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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维权奔驰”最新处理结果来了,西安利之星被罚100万元!

2019年05月28日 14:31

[车友头条-车友号-汽车行业大咖]  最近两个月,“西安奔驰维权”事件持续引发关注,奔驰厂家此前因此暂停了西安利之星的新车销售业务,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也在4月份依法立案调查。

5月27日,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了有关涉嫌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存在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一百万元罚款。

据法定鉴定机构鉴定显示,西安W女士购买的奔驰轿车确实有质量问题:

1、该车发动机缸体右侧因破损并漏油。该车发动机在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发动机高速运转过程中,其第二缸连杆大头撞击该遗落的螺栓,使该螺栓击破缸体。

2、该车发动机无更换、维修历史。

3、该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调查和委托鉴定意见,西安利之星公司销售给W女士的轿车存在质量问题,虽然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仍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另据调查,西安利之星公司在售车过程中,隐瞒有关信息误导消费者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垫款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从中获取了收益。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违反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十二)项所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夸大、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禁止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条例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以上两项处罚合计罚款一百万元,收缴国库。

执法部门对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已另案查处。对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产品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已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随后西安利之星发表声明,诚恳接受并将严格执行处罚决定,对此事件给大众造成的影响诚恳致歉。

从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的内容来看,本次处罚的只是西安利之星,但是围绕该事件还有些违法行为没有被追究,比如说,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收取贷款服务费、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产品,这些行为后续应该也会得到相应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4月份奔驰女车主与厂商的拉锯战中,西安利之星的销售员在接受媒体采访中,明确表示车辆经过检测,没有质量问题。

在奔驰厂家介入此事后,车主与利之星和解,车主在接受采访中曾经谈到愿意和解的原因之一是:看过奔驰提供的所有车辆检测报告,证明这辆车没有问题。

这就意味着,这辆还没开出4S店就漏机油的车辆,被奔驰厂商认定为非故障车,跟监管部门的检测结果有明显的出入。

对此,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贺俊律师对《汽车行业大咖》表示,如果奔驰曾经提供了证明车辆没有问题的检测报告,那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并且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不管最终市场监督部门调查的结果如何,这事对于奔驰的美誉度将会有很大的影响。

而监管部门的处罚通报公布后,很多车友在网上表达了维权的无奈与辛酸。主流的声音认为,汽车厂商过于强势,以至于一旦车辆发生问题,厂商不是互相踢皮球,就是集体拒绝承认问题,以至于车主只能用各种极端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咖点评:

“西安奔驰维权案”前一段时按持续上热搜,可以看出全国人民对这事的关注度非常高。此前奔驰提供给车主的检测报告表明,该车经过检测,质量没有问题。而现在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的通报显示,涉事车发动机有质量问题。这容易令大家对奔驰厂商的检测流程产生怀疑。

希望各大厂商遇到消费纠纷时能正视自身的问题、给予积极的解决方案,减少摩擦。(文/车友号 汽车行业大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