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CC世界房车锦标赛


前身ETCC

2000年12月8日,国际汽联赛车运动委员会在摩纳哥宣布任命由KSO组织负责承办2001年开始的全新FIA ETCC欧洲房车锦标赛,这标志着ETCC重获新生。第一年的比赛分为STC(超级房车组)和SPC(超级量产组)两个组别进行比赛,到了2002赛季,两个组别合并为真正意义上的ETCC,并且参照F1比赛改进了规则,如每站成绩计前6名,得分一次为10、6、4、3、2、1。这年起,ETCC形成了每年十个分站比赛的惯例,当年观看比赛(包括电视转播)的人数就突破了3亿人次,并且不少车队车手首次光临澳门东望洋赛事。


2003赛季,比赛规则被进一步调整,每站成绩计前8名,得分为10、8、6、5、4、3、2、1,2002赛季中途引入的前三名负重规则也被继续使用。这个赛季参赛车辆缩减至22部,以厂商名义参加的也仅有宝马、阿尔法.罗米欧以及西亚特三家。竞争主要是在宝马和阿尔法.罗米欧之间展开,年度车手总冠军被阿尔法车手塔库尼拿走,宝马则获得年度车队总冠军。这种情形在2004赛季被继续延续着,只不过最终的年度车手和车队总冠军都被宝马包揽。


WTCC诞生

为了改变两大巨头独霸赛事的局面,同时也为了能吸引更多的厂商、赞助商和观众,国际汽联决定在2005年将ETCC升级为WTCC国际房车锦标赛,增设欧洲以外的分站赛,并保持规则基本不变。这一改革立竿见影,吸引了其他汽车厂商的参与,比赛的精彩程度和影响力都将大大提升,为房车赛事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WTCC将延续ETCC的Super 2000车辆规则,每站比赛分两回合(每回合8圈)进行,并颁发冠军车手和冠军车厂两个奖项。参赛的车辆为Super 2000级别,必需以量产房车为基础,发动机排量不能超过2000cc,采用自然吸气方式,马力在250hp~270hp之间。

比赛规则

为了体现出比赛的公平竞争性,世界房车锦标赛赛事组委会对赛车规定了严格的条例。WTCC的参赛车型必须以至少4座的量产型房车为基础,采用4缸发动机,排量不能超过2升,而且必须采用自然吸气方式,最高转速不得超过8500rpmr/min,最大马力也被限定在250-270kW马力的区间。可采用5速或6速直齿手排变速箱,轮圈尺寸不得超过9×17英寸,且每个轮圈的质量被限定在9公斤之内。另外,制动盘的直径也不得超过296.5毫米。

另外,在每场比赛前,赛车和车手都要进行称重,连同驾驶员在内的总质量不得低于114公斤。如果整体质量有出入,将会配以一定重量的压舱物,确保每部赛车和车手的质量相等。


参照车手的总积分和每场比赛的表现,比赛配重的计算方法有两种。首先,车手每取得一个积分都会增加1公斤的配重。另外,在每一站比赛中取得好的成绩,在接下来一站比赛的配重也会相应增加。最新的规则是:单场比赛的前六名会依次加上30、25、20、15、10、5公斤的重量。每一站比赛结束的时候都会根据成绩重新计算下一站比赛的配重。比赛最高配重的上线为70公斤。

世界房车锦标赛采用分站赛的形式,每个分站比赛分排位赛和正式比赛两部分,正式比赛分两回合进行,每回合有约50公里的比赛距离。其中头一天的排位赛成绩将决定次日第一回合比赛的发车顺序。而第二回合比赛的发车顺序则取决于第一回合比赛的成绩,其中第一回合的前8名在第二回合的发车顺序将会被颠倒,即按照第一回合的成绩从第一名到第八名的顺序反向安排第二回合比赛的发车顺序。比赛结束后颁发冠军车手和冠军车厂两个奖项。每个回合最后成绩的前8名可以分别获得10、8、6、5、4、3、2、1的比赛积分。